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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交易
一、本网站的鉴定行为是为经常光顾本网站的收藏爱好者提供无偿鉴定古玩艺术品服务性质。所有送鉴物品概由博古洋轩经营者亲自鉴定,并对某些藏品可进行收购。 (目前暂时只接受瓷器的鉴定)
二、鉴定方式、服务项目
鉴定方式两种: A、图像鉴定(在线鉴定) B、 实物鉴定
服务项目:
1、书面或口头通知给鉴定结果,不阐述鉴定依据或对鉴品作其它说明。【说明:鉴定结果提供三种表述:真品(附注年代、作者等)、赝品(包括臆造品)和存疑。】
三、答复时间:发鉴定邮件后10个工作日之内。加急鉴定:发鉴定邮件3个工作日之内, 邮件主题需标明“加急鉴定”。
四、图像鉴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博古洋轩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鉴定。图像鉴定为必选项,任何实物鉴定必须先通过图象鉴定先确认。由于博古洋轩业务较忙,同一物件,未做图象鉴定之前,不受理实物鉴定。
五、送鉴要求:图像鉴定通过e-mail(在线鉴定)或邮寄图片、光盘(邮寄鉴定)送鉴; 每件须送该件各方位全图及局部、细部若干图。送鉴品图像必需清晰(请在自然光下拍摄,人造光下不宜,也不要用闪光灯),注明尺寸。还可对图像不易描写的物品客观性状作补充说明。实物鉴定须携实物送鉴,并事先约定时间。不提供上门鉴定服务。
六、图像资料使用权:自送鉴行为发生后,自动视为送鉴人默认鉴定者享有送鉴物品的图象资料的使用权,鉴定人可将鉴品图像资料用于出版、教学、宣传等活动而无须再经送鉴人认可。
七、博古洋轩的《鉴定书》等文件仅是博古洋轩经营者对鉴定物品真实意思之表示,任何个人、群体、组织不得随意篡改、伪造。《鉴定书》有认证电话和认证邮箱,您若对证书的真实性有怀疑,可来电来邮认证。
八、鉴定行为为藏友免费鉴定无任何法律义务和效力。
九、送鉴
送鉴邮箱 e-mail:eric1025@163.com (主题写鉴定二字、所在地和真实姓名,加急送鉴请加注“加急”二字)
邮寄和邮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1号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一楼2051 博古洋轩 邮编:100086(信中需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短讯通知和发送鉴定文件)。
十、本《服务条款》即日生效。
2008年1月26日
电 话
8610-51622051、13911508687
联系人
刘振宇
传 真
8610-51622051
邮 编
100086
EMALI
eric1025@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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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86 013911508687 电话:+8610 51622051 Email:Eric1025@163.com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1号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一楼2051 博古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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